1973年的合肥,还带着文革时期特有的压抑气息。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标语,广播里循环播放的宣传口号,还有人们脸上那股小心翼翼的神情,都在无声地诉说着那个特殊年代的印记。这一年的9月,秋老虎依旧肆虐,闷热的空气像一块湿重的抹布,裹在每个人的身上,让人喘不过气。长江路的建设工地上,机器的轰鸣声日夜不停,作为安徽省内较早兴建的高等级城市道路,长江路此时正处于续建配套阶段,工人们顶着烈日,挥汗如雨地忙碌着,试图用劳动的热情驱散空气中的沉闷,却没人想到,一场震惊全城的惨案,正悄然浮出水面。
9月9日,这个看似平常的日子,却成为了无数合肥人心中难以磨灭的噩梦。当天上午,天刚蒙蒙亮,长江路建设工地的工人就已经开工了。负责清理南淝河沿岸杂物的工人李师傅,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,习惯性地望向浑浊的河面。南淝河作为合肥的母亲河,此时正值汛期,水位猛涨,水流湍急,河水裹挟着泥沙和杂物,滚滚向东流淌,水面上泛起一层灰蒙蒙的泡沫,看不清水下的景象。
就在李师傅准备转身继续干活时,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河面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,正顺着水流,从大桥底下缓缓漂浮而过。那东西呈长条状,颜色暗沉,远远望去,像是一截被丢弃的木头,又像是某种动物的肢体。李师傅心里犯了嘀咕,他在工地干了这么久,南淝河里漂过的杂物不计其数,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。
他停下手中的活,弯腰凑近河岸,眯着眼睛仔细打量。随着那东西离岸边越来越近,李师傅的心跳突然加速,一股寒意顺着脊椎直窜头顶。他看得清清楚楚,那根本不是什么木头,也不是动物的肢体,那是一截人的腿!而且,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,这截腿上的肉,竟然被剥离得干干净净,只剩下光秃秃的骨头,在浑浊的河水中泛着惨白的光。
“死人腿!河里有死人腿!”李师傅吓得魂飞魄散,声音都在发抖,他猛地站起身,朝着工地值班室的方向大喊起来。他的喊声打破了工地的宁静,正在忙碌的工人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,围了过来,顺着李师傅指的方向望去,当看清河面上的东西时,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,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。有人吓得脸色惨白,连连后退;有人则强装镇定,却忍不住浑身发抖;还有人下意识地捂住了嘴,生怕自己会吐出来。
工地的管理人员接到消息后,也急匆匆地赶了过来。他蹲在河岸上,仔细观察了片刻,脸色变得异常凝重。他知道,这绝非小事,一旦处理不当,后果不堪设想。他立刻安排人在河岸周围警戒,禁止无关人员靠近,然后拿起工地唯一的一部手摇电话,颤抖着拨通了合肥市公安局的电话,声音急促地汇报着现场的情况:“喂!是公安局吗?不好了!长江路建设工地旁边的南淝河里,漂过来一截人腿,看样子是个小孩的,肉都被剥光了,你们快过来!”
接到报案后,合肥市公安局立刻高度重视。在那个特殊的年代,社会治安虽然相对稳定,但如此残忍的案件,还是极为罕见的。市局当即决定,成立专项侦查小组,由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带队,立刻赶赴现场。警笛声划破了合肥城的宁静,几辆老式警车一路疾驰,朝着长江路建设工地的方向驶去,车身上的警灯闪烁,在闷热的空气中留下一道急促的光影。
侦查员们赶到现场时,河岸周围已经围满了围观的工人和附近的居民,大家议论纷纷,神色慌张。“我的天,怎么会有这种事?太吓人了!”“看那样子,应该是个小孩,太可怜了!”“到底是谁这么残忍,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?”议论声此起彼伏,空气中弥漫着恐惧和不安的气息。侦查员们立刻疏散了围观群众,拉起警戒线,开始对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。
现场位于长江路大桥工地东侧50米处的南淝河南岸,靠近省地震局旧址附近。侦查员们在河岸的一个渔网里,发现了那截漂浮的人腿,它正好被渔网缠住,才没有继续顺流漂走。几名侦查员小心翼翼地将人腿从渔网中打捞上来,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白布上。这是一截小孩的右腿,长度约为46公分,从膝关节处断离,踝关节以上的肌肉已经被彻底剥离,大小腿骨还连在一起,骨头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,边缘整齐,显然是被人用锋利的工具切割造成的。由于长时间浸泡在河水中,这截腿已经出现了轻度腐败,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恶臭,让人忍不住皱眉。
侦查员们围绕着现场展开了细致的勘查,试图寻找更多有价值的线索。他们在河岸上仔细搜索,查看是否有脚印、血迹或者其他可疑物品,但由于近期雨水较多,加上工地施工的破坏,现场并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。随后,侦查小组召开了现场分析会,大家各抒己见,发表着自己的看法。
有人认为,这可能是医院处理的病小孩的腿。毕竟在那个年代,医疗条件有限,有些重病缠身的孩子不幸去世后,医院会对尸体进行处理,或许是处理过程中出现了疏忽,导致这截腿被意外丢弃到了南淝河里。但大多数侦查员却不认同这种观点,他们认为,医院处理尸体有着严格的流程,绝不会如此随意地将尸块丢弃在河里,而且这截腿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,肌肉被刻意剥离,这绝不是正常的尸体处理所能解释的。更重要的是,若是医院处理的尸块,不可能只有这一截,应该还有其他部分。因此,大多数人认为,这很可能是一起重大凶杀分尸案,而且凶手的手段极为残忍,心理素质极高。
市局领导得知现场分析结果后,当即作出指示:立即组织精干力量,在南淝河沿岸及周边区域展开全面搜索,寻找死者剩余的碎尸;同时,发动群众,广泛征集线索,只要有人发现可疑情况,立刻向公安机关报告。一场大规模的搜索和排查工作,就此拉开了序幕。
侦查员们分成多个小组,沿着南淝河从长江路大桥一直搜索到下游的巢湖路,岸边的草丛、桥下的水域、河边的芦苇荡,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。与此同时,街道办事处和各个居委会也接到了通知,组织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地宣传,发动群众提供线索。一时间,整个合肥城都笼罩在一片紧张的氛围中,人们出门时小心翼翼,议论着这起离奇而残忍的案件,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恐惧,生怕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自己或身边的人。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搜索工作一直在紧张地进行着,但始终没有发现新的线索。就在大家感到有些沮丧的时候,10日上午8点40分,公安局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。打电话的是一名粮食仓库的工人,他在粮食仓库前面的南淝河河段干活时,发现河面上漂浮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,凑近一看,竟然是一个人头!他吓得魂飞魄散,立刻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。
侦查员们接到电话后,立刻火速赶往现场。这个粮食仓库位于南淝河北岸,距离之前发现人腿的地点大约有两公里远。侦查员们赶到时,人头已经被仓库的工人打捞了上来,放在一块干净的木板上。这是一个小孩的人头,面部已经出现了轻度腐败,五官有些模糊,但依稀可以看出,这是一个女孩的头颅,年龄大约在六七岁左右。头颅的颈部有明显的掐痕,皮肤表皮剥落,有青紫斑点,显然是被人掐死的。
这个发现让侦查员们精神一振,他们知道,这肯定和之前发现的人腿属于同一个受害者。就在大家对现场进行勘查的时候,下午2点,又有群众打来电话,称在北门大街东侧300米处的南淝河河段,发现了另一个人头。侦查员们立刻又赶往那里,经过勘查发现,这个人头和之前发现的人头特征相似,都是女孩的头颅,颈部同样有掐痕,腐败程度也和之前的尸块一致。很明显,这两个头颅都属于同一个受害者,凶手在分尸后,将头颅分别丢弃在了不同的地点。
接连发现两具人头,让整个合肥城的恐慌情绪达到了顶点。人们议论纷纷,人心惶惶,家长们更是紧紧看着自己的孩子,不敢让他们单独出门。侦查员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,他们深知,必须尽快找到剩余的尸块,查明死者的身份,才能早日抓住凶手,平息群众的恐慌。
当天下午5时,巢湖路派出所的民警在延安路大桥下游的泄洪闸附近巡逻时,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。那是一个编有菱形花纹的草藤手提袋,被卡在泄洪闸的缝隙里,一半在水中,一半露在外面。民警们小心翼翼地将手提袋取了下来,打开一看,里面的东西让他们倒吸了一口凉气,袋子里装着的,是小孩的躯干。
这截躯干从胸部到腹部,胸腔已经被切开,内脏被掏空,只剩下空荡荡的胸腹腔,场面极为惨烈。手提袋里还放着几件小孩的衣物:一件白底浅红色的连衣裙,布料已经有些陈旧,上面沾着一些污渍;一条白蓝条纹的破裤头,边缘有些磨损;还有一双粉红色的海绵拖鞋,鞋底已经有些变薄。民警们立刻将这一发现上报给市局,侦查员们迅速赶到现场,对躯干和衣物进行了仔细的勘查,提取了相关的痕迹物证。
11日下午1点30分,又一个重要的线索出现了。几名侦查员在北门大桥下的水底进行搜索时,用打捞工具捞到了一个东西。他们小心翼翼地将其拉上岸,打开一看,是小孩的右上肢。这截右上肢从肩关节处断开,腕关节以下的肌肉已经被剥离,只剩下光秃秃的骨头,和之前发现的人腿一样,骨头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。
至此,死者的主要尸块已经基本找到。侦查员们将所有的尸块集中起来,送到了法医鉴定中心,由专业的法医进行检验。法医们加班加点,对尸块进行了细致的解剖和检验,得出了详细的检验报告。
检验结果显示,死者为女性,年龄大约在六七岁左右。死者前颈两侧的皮肤表皮剥落,有明显的青紫斑点,舌尖突出,符合被人掐死的特征。从胸骨到肚脐,有一个长约23.5厘米的巨大伤口,伤口边缘整齐,显然是被人用锋利的工具切开的,胸腹腔相连,肝脏被拿走,其他部分内脏也有缺失。令人感到欣慰的是,死者的外阴部和处女膜完好无损,并没有受到过性侵犯,这就排除了流氓奸杀的可能。
此外,法医还对所有尸块的血型进行了检验,发现所有尸块的血型完全相同,都是Ab型,而且腐败程度也完全一致,各关节的切割面能够完美吻合,没有人体重复部位。将所有尸块拼接起来后,正好是一具完整的女性尸体。更令人感到恐惧的是,小女孩身上的大部分肉和部分内脏都消失不见了,只剩下骨骼和少量的肌肉组织。凶手的目的是什么?是报复?是变态?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?想到这里,所有的侦查员都感到不寒而栗,这个凶手的残忍程度,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。
合肥市公安局根据这起案件的发生时间,将其命名为“99凶杀分尸案”,正式立案侦查。这起案件性质恶劣,影响极大,不仅引起了市民的恐慌,也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。市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,部署侦查工作,要求侦查员们尽快查明死者身份,抓住凶手,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,给全市人民一个交代。
要想抓住凶手,首先要查明死者的身份。为了迅速查明死者是谁,市局召开了各派出所负责人会议,通报了案件的相关情况,要求各派出所立即展开排查,寻找近期失踪的六七岁女童。会上,西市区二里街派出所的干警提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,让侦查员们眼前一亮。
这名干警表示,在他们辖区的光明电影院附近,有一位居民徐某某,他的外甥女宁红,于9月4日晚上8点左右失踪,至今未归。宁红今年6岁,长得活泼可爱,平时经常在光明电影院附近玩耍。宁红失踪后,她的母亲王女士一直坐卧不安,彻夜难眠,四处寻找女儿的下落,却始终没有任何消息,整个人都快崩溃了。
光明电影院始建于1954年,是当时三孝口一带的地标性建筑,也是合肥最热闹的地方之一,每天都有很多人来这里看电影、逛街,宁红经常和小伙伴们在电影院附近玩耍,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。侦查员们得知这条线索后,立刻意识到,宁红的失踪很可能和这起分尸案有关。他们当即决定,立刻去找宁红的母亲王女士了解情况。
侦查员们赶到王女士的住处时,王女士正坐在床边默默流泪,眼睛红肿,脸上布满了憔悴和疲惫,整个人看起来瘦了一圈。自从女儿失踪后,她就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,没有好好睡过一觉,每天都在焦急地等待着女儿的消息,精神已经濒临崩溃。当侦查员们表明身份,说明来意后,王女士的情绪瞬间失控,抓住侦查员的手,泣不成声地说:“警察同志,你们是不是找到我的红红了?她在哪里?她还好吗?”
侦查员们看着悲痛欲绝的王女士,心里也十分难受,他们强忍着内心的沉重,缓缓拿出从草藤手提袋里找到的衣物,递给王女士,轻声说:“王女士,你冷静一下,你看看这些衣服,是不是你女儿宁红的?”
王女士颤抖着接过衣物,当她看到那件白底浅红色的连衣裙和那双粉红色的海绵拖鞋时,整个人瞬间僵住了,眼泪流得更凶了。她紧紧抱着衣物,失声痛哭起来:“是我的红红!这是我的红红穿的衣服!她最喜欢这件连衣裙了,还有这双拖鞋,鞋底有她踩烟头时被火烧的痕迹,我永远都不会认错!”
哭了许久,王女士才渐渐平静下来。她告诉侦查员们,宁红右脚穿的那双粉红色海绵拖鞋,鞋底确实有一个小小的烧痕,那是有一次宁红在路边踩烟头时不小心烧到的,当时她还批评了宁红一顿,所以印象非常深刻。除此之外,宁红去年3月的时候,左腿骨曾经骨折过,在医院拍过x光片,至今腿上还有愈合的痕迹。
侦查员们听到这里,立刻来了精神。他们立刻让人去现场提取那只粉红色的海绵拖鞋,仔细查看,果然在鞋底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烧痕,和王女士描述的完全一致。随后,他们又将打捞上来的左下腿送到医院,进行x光拍片检验。检验结果显示,宁红的左髌骨下1/3处有一条横条状阴影,明显是骨折线愈合的痕迹,这与王女士提供的去年4月6日宁红拍的x光片所反映的伤势部位完全吻合。
铁证如山,合肥市公安局当即断定,被害者就是9月4日失踪的6岁女童宁红。这个结论让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痛心,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,竟然惨遭如此毒手,实在是令人发指。侦查员们的心里燃起了熊熊怒火,他们下定决心,一定要尽快抓住凶手,为小宁红报仇雪恨。
确定死者身份后,侦查员们开始对案件进行深入的推理分析,试图还原案件的真相,锁定犯罪嫌疑人。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,他们得出了以下几点分析结论:
第一,宁红的外阴部和处女膜未见破损,由此可以排除流氓奸杀的可能。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,有两种不同的意见:一些干警认为,凶手很可能是与宁红的家长有仇,出于报复心理,才对小宁红下此毒手;但另一些干警则认为,当时正值国庆前夕,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期,发生如此残忍的案件,很可能是一起反革命杀人案,凶手的目的是制造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国庆期间的稳定。在那个“批林整风”为纲的年代,反革命案件是重点排查的对象,因此这种猜测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。
第二,从尸体的腐败程度和宁红的失踪时间来看,宁红的被害时间大约在9月4日晚上,也就是她失踪的当天晚上。因此,在后续的调查中,应重点查询嫌疑人在9月4日晚上的活动情况,凡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,都有重大嫌疑。
第三,从各尸块的断面来看,没有明显的生活反应,说明凶手是在宁红死后才对其进行肢解的。而且,肢解的部位均在关节处,肌肉均从腕关节和踝关节处向上剥离,手法熟练,动作干脆利落,由此可以判断,凶手具有屠宰和剥离动物的技能。既然是死后肢解,而且手法如此熟练,那么作案现场肯定会留下大量的血迹,只要找到作案现场,就很有可能找到凶手留下的线索。
第四,关于作案现场和抛尸地点的位置,侦查员们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。一种意见认为,几处发现尸块的地点都位于南淝河沿岸,而且大部分尸块都是漂浮在水面上的,唯有右上肢是从北门大桥下的水底打捞上来的。当时南淝河水位猛涨,水流湍急,按照水流的方向,其余的尸块应该是从上游漂到下游的。因此,他们认为,凶手是在北门大桥附近抛尸的,作案现场应该离北门大桥不远,很可能就在附近的居民区或隐蔽场所。
另一种意见则认为,抛尸地点应该在西市区三孝口附近。理由是,有一位目击证人反映,9月4日晚上,他曾经在三孝口电影院门口看到过宁红,当时宁红一个人在电影院门口玩耍,后来被一个陌生男子抱走了。三孝口是当时合肥最繁华的商业中心,而北门大桥位于城北郊区,距离三孝口有一定的距离。凶手不可能抱着一个小孩,从城西的三孝口穿过整个市区,跑到城北的北门大桥附近作案。而且,分尸需要足够的时间、隐蔽的环境和一定的光亮,只有室内才具备这些条件。因此,他们认为,凶手很可能认识宁红,或者是通过诱骗的方式将宁红带走,然后在室内将其杀害、分尸。至于将尸块丢弃在北门大桥、延安路大桥等不同的地点,是凶手为了逃避打击,转移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。因此,寻找杀人现场,应该以三孝口附近为重点。
第五,现场提取的装死者躯干用的草藤手提袋,经过调查核实,是50年代合肥本地生产的产品,近年来市场上已经没有出售了。由此可以判断,凶手很可能是合肥本地人,或者有亲戚朋友在合肥居住,这只草藤手提袋是他从家里或者亲戚朋友那里拿到的。
根据以上的分析结论,合肥市公安局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撒网排查,重点围绕北门大桥和西市区三孝口附近展开侦查,一方面寻找作案现场,另一方面排查具有屠宰技能、在9月4日晚上没有不在场证明、并且持有类似草藤手提袋的可疑人员。一场大规模的排查工作,在合肥城全面展开。
侦查员们分成多个小组,深入到各个街道、居委会和居民区,挨家挨户地进行排查。他们耐心地向居民们宣传案件的相关情况,询问是否发现过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,同时仔细查看居民的住处,寻找作案痕迹。在排查过程中,居民们都非常配合,积极向侦查员们提供线索,有些居民甚至主动加入到排查的队伍中来,帮助侦查员们寻找线索。
就在排查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时,死者宁红的母亲王女士突然向侦查员们反映了一个重要的情况。王女士说,她和丈夫之前住在建设村集体宿舍,那段时间,她的丈夫远在部队服役,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带着宁红生活。在宁红失踪前的一段时间里,她一连几个晚上都听到有人敲她家的门,有时候还会看到有人站在窗外,偷偷地向屋里看。当时她一个人在家,心里非常害怕,只能龟缩在屋内,不敢开门,也不敢出声,直到外面没有动静了,才敢小心翼翼地走到窗边查看,但每次都看不到任何人的身影。
侦查员们得知这一情况后,立刻赶到建设村集体宿舍进行调查。他们对集体宿舍的周边环境进行了仔细的勘查,询问了附近的居民,但由于时间已经过去很久,加上当时没有监控设备,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的痕迹,也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。
随后,王女士又向侦查员们反映了另一个情况。她说,她以前在芜湖的轮渡上工作过,在那里工作的时候,曾经和一个叫张某某的男子谈过恋爱。由于王女士是回族,有着特殊的生活习惯,而张某某是汉族,两人在生活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异,经常发生矛盾,最后这段感情还是破裂了。王女士结婚后,就和张某某断了联系,再也没有来往过。她还听说,1972年,张某某因为强奸妇女被劳动教养,关押在劳教所里。王女士怀疑,张某某是因为当年爱不成,怀恨在心,从劳教所里潜逃出来,对她的女儿宁红下了毒手,以此来报复她。
侦查员们听到这个线索后,立刻高度重视,他们立刻联系了芜湖和合肥的劳教所,对张某某的情况进行调查。经过调查核实,张某某确实因为强奸妇女被劳教,而且一直在劳教所里关押,并没有潜逃的记录,9月4日晚上,他也一直在劳教所里,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。因此,张某某的嫌疑被排除了。
就在这时,宁红的外祖母也向侦查员们反映了一个情况。她说,宁红的母亲王女士和邻居李某某,因为生活琐事,曾经多次发生争吵,有时候吵得还非常激烈。有一次,两人争吵的时候,李某某还扬言要报复王女士,让她付出代价。宁红的外祖母怀疑,李某某是因为和王女士有仇,才对宁红下此毒手。
侦查员们立刻对李某某展开了调查。他们找到了李某某,询问了他在9月4日晚上的活动情况,同时了解了他和王女士的矛盾。李某某表示,他和王女士确实因为生活琐事吵过几次架,也确实说过要报复的气话,但那只是一时冲动,并没有真的想要报复。而且,在得知宁红失踪的消息后,他还主动到王女士家探望,并且积极向侦查员们提供线索,帮助寻找宁红的下落。宁红的父亲从部队赶回来后,也表示,虽然妻子和李某某吵过几次架,但李某某是一个大老爷们,平时为人虽然有些冲动,但心地并不坏,应该不会做出伤害一个小孩的事情。经过进一步的调查,侦查员们发现,李某某在9月4日晚上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,因此,李某某的嫌疑也被排除了。
一个个可疑人员被排除,线索一次次中断,案件陷入了僵局。侦查员们虽然感到有些沮丧,但并没有放弃,他们依旧在不停地排查线索,分析案件的细节,试图找到新的突破口。此时的合肥城,恐慌情绪依旧没有消散,家长们依旧不敢让孩子单独出门,人们都在期盼着公安机关能够早日抓住凶手,还大家一个安宁的生活。
就在案件陷入僵局,侦查员们一筹莫展的时候,西市区二里街派出所的干警在进行排查时,获得了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。有群众向干警反映,9月4日深夜1点多钟,他们辖区内的居民王胜聪从外面回来后,整整三个多小时没有睡觉,屋里的灯一直亮着,而且他们还隐约听到,从王胜聪的床底下传来了拖东西的声音,声音很轻,但很清晰。大家都知道,王胜聪平时游手好闲,品行不端,经常偷鸡摸狗,因此,大家怀疑,他可能又在外面偷了东西,深夜回来后正在处理赃物。
这条线索让侦查员们眼前一亮,他们立刻将王胜聪列为重点嫌疑对象,对他展开了全面的调查。经过调查,侦查员们了解到,王胜聪当年25岁,是合肥本地居民,没有固定的工作,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。这个人品行恶劣,劣迹斑斑,曾经因为盗窃、结伙打架、私藏枪支等违法行为,被治安拘留多达15次,最后一次因为盗窃数额较大,被判处强制劳动改造,不久前才解除劳教,回到家中。
更让侦查员们感到可疑的是,王胜聪回到家中后,经常帮附近的居民杀猪,练就了一身熟练的屠宰技能,这与他们之前分析的“凶手具有屠宰和剥离动物技能”的结论完全吻合。而且,王胜聪平时经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,经常旷工,不务正业,还多次在公开场合散布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言论,甚至扬言要搞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,扰乱社会秩序。在那个特殊的年代,这种行为是非常可疑的。
种种迹象表明,王胜聪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。侦查员们决定,立刻对王胜聪实施抓捕,但为了不打草惊蛇,他们决定先以检查卫生的名义,前往王胜聪的住处进行探查,寻找相关的证据。
9月13日下午,几名侦查员乔装成街道卫生检查人员,来到了王胜聪的住处。王胜聪看到侦查员们,脸上露出了一丝慌乱,但很快就掩饰了过去,装作一副很配合的样子,笑着说:“同志,你们来检查卫生啊?我平时很爱干净的,屋里收拾得很整洁,你们随便看。”
侦查员们不动声色地走进王胜聪的屋里,开始仔细查看。屋里的环境果然还算整洁,但侦查员们并没有放松警惕,他们目光敏锐地扫视着屋里的每一个角落,寻找着可疑的痕迹。就在这时,一名侦查员的目光停留在了墙上挂着的一件塑料雨衣上,雨衣里面似乎包裹着什么东西,鼓鼓囊囊的。
侦查员们不动声色地走到雨衣面前,指着雨衣里面的东西,问道:“王胜聪,这雨衣里面包的是什么东西?”
王胜聪的脸色瞬间变了一下,眼神有些躲闪,连忙说道:“没什么,没什么,就是一些小咸肉,我妹妹从北门双港买的,放在这里晾干。”
“小咸肉?”侦查员们皱了皱眉,追问道,“多少钱一斤买的?”
“4毛,4毛一斤。”王胜聪的声音有些颤抖,眼神更加躲闪了,“这肉放了几天,有点臭了,我正打算晾干了再吃。”
侦查员们没有再追问,而是伸手撩开了塑料雨衣。由于屋里光线较暗,一时之间看不清里面的肉到底是什么样子,但可以看到,肉上生了很多蛆,有半个米粒那么大,密密麻麻的,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恶臭,让人忍不住皱眉。
“这么臭的肉还能吃?快拿出去晒晒,放在家里太不卫生了,容易滋生细菌。”一名侦查员故意说道,他想趁机将这些肉拿到外面,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仔细查看,确认这些肉到底是什么。
王胜聪听了,脸上露出了一丝犹豫,但他不敢拒绝,只能点了点头,没做声,伸手拿起塑料雨衣包裹的肉,走出了房间。侦查员们立刻紧跟上去,丝毫没有放松对他的监视。
走到院子里,光线充足了许多,侦查员们围了上来,仔细查看塑料雨衣里的肉。这些肉颜色暗沉,质地怪异,不像是普通的猪肉或牛肉,而且断口处的特征,和之前在南淝河里发现的宁红的尸块断口非常相似。侦查员们的心里已经有了初步的判断,这些肉很可能就是人肉。
王胜聪看到侦查员们反复查看这些肉,脸上的慌乱越来越明显,他知道,自己的罪行很可能已经暴露了。他突然眼珠一转,装作一副内急的样子,说道:“同志,我有点急,要去一下厕所。”说完,他就提着肉,朝着院子里的厕所方向走去。
侦查员们察觉到了不对劲,紧紧跟在他的身后。就在王胜聪走到厕所门口,趁侦查员们不注意的时候,他突然迈开大步,朝着院子的围墙方向跑去,想要翻墙逃跑。“不好!他要跑!”一名侦查员大喊一声,立刻冲了上去,其他的侦查员也反应了过来,纷纷追了上去,很快就将王胜聪拦了下来,死死地按住了他。
王胜聪拼命地挣扎着,大喊大叫:“你们放开我!我没有罪!你们凭什么抓我!”但他的挣扎在身强力壮的侦查员面前,显得毫无用处。一名侦查员立刻拿出对讲机,向市局汇报了情况,请求支援,同时安排人将王胜聪控制起来,严密看管。
很快,市局的支援人员就赶到了现场,同时赶来的还有技术鉴定人员。侦查员们带着技术人员,对王胜聪的住处进行了全面的搜查,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。在搜查过程中,技术人员在王胜聪的床头柜和床之间的地板上,以及墙壁上,发现了两处明显的血迹,血迹已经干涸,颜色呈暗红色。在门后,他们还发现了一把扫帚,扫帚上沾有一些毛发和血迹,经过初步检验,这些毛发和血迹很可能是人身上的。
此外,侦查员们还将那包用塑料雨衣包裹的肉带回了技术鉴定中心,进行详细的检验。检验结果让所有人都无比愤怒,这些肉确实是人肉,而且断口特征与南淝河里发现的宁红的尸块断口完全吻合,证明这些肉和宁红的尸块同属一个尸体。随后,技术人员又对地板上的血迹、扫帚上的血迹以及宁红残骸的血型进行了比对,结果显示,所有的血迹都是Ab型,与宁红的血型完全一致。
铁证如山,王胜聪就是杀害宁红的凶手!这个残忍的恶魔,终于被锁定了。侦查员们的心里既愤怒又欣慰,愤怒的是王胜聪的残忍无情,欣慰的是他们终于找到了凶手,为小宁红讨回公道有了希望。
为了进一步获取证据,彻底查清案件的真相,侦查人员立刻对王胜聪进行了审讯,同时也对他的家属进行了询问。在审讯过程中,王胜聪一开始还百般抵赖,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,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,那些人肉是他从外面买来的,和他没有关系。但侦查员们早已掌握了大量的证据,他们耐心地对王胜聪进行政策教育,反复向他讲明利害关系,告诉他抗拒从严,坦白从宽,只有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,才能争取宽大处理。
与此同时,侦查员们也对王胜聪的父母亲和姐姐进行了询问。王胜聪的父母亲和姐姐一开始也不愿意配合,试图包庇王胜聪,但在侦查员们的政策教育和耐心劝说下,他们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承认了装运宁红躯干用的草藤手提袋是他们家的,而且在8月初的时候,他们还见过这个手提袋,后来就不知道被王胜聪拿去哪里了。他们还向侦查员们反映,9月4日那天,王胜聪只上了半天班,下午就回来了,一直到深夜才出去,第二天中午又出去了一趟,回来的时候神色有些异常,身上还沾有一些污渍。
预审员在审讯中,紧紧抓住王胜聪贪生怕死的心理,反复指名利害,不断施加压力,促使他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。王胜聪的心理防线在侦查员们的强大攻势下,逐渐开始崩溃。当他犹豫不决,想要坦白又不敢坦白的时候,侦查员们出其不意地播放了他母亲和姐姐的录音,录音里,他的母亲和姐姐声泪俱下地劝说他主动坦白,争取宽大处理。
听到母亲和姐姐的声音,王胜聪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,他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的罪行,瘫倒在审讯椅上,痛哭流涕地交代了自己杀害宁红、分尸并食肉的全部经过。
原来,王胜聪在解除强制劳动改造后,不仅没有悔改,反而变得更加极端和疯狂。他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了不满,多次策划叛逃国外,但都没有成功。屡屡受挫后,他的心理变得越来越扭曲,竟然产生了一个变态的想法,吃人肉,他想要通过这种极端残忍的方式,搞乱社会秩序,制造恐慌,以此来发泄自己的不满,实现他所谓的“惊天动地的大事”。
9月4日下午6点左右,王胜聪在自己的住处楼下闲逛,无意间看到了宁红和其他几个小孩一起在路边玩耍。宁红长得活泼可爱,而且独自一人,身边没有大人看管,王胜聪立刻就起了歹心,他觉得这是一个可乘之机,杀人吃人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瞬间滋生。
他悄悄地在一旁观察,等待着合适的时机。过了一会儿,宁红和其他小伙伴们分开了,一个人跑到了光明电影院的票房门前玩耍。王胜聪见状,立刻尾随其后,趁周围没有人注意,悄悄走到宁红身边,脸上装作一副和善的样子,对宁红说:“小朋友,你真可爱,叔叔带你去买糖吃,好不好?”
年仅6岁的宁红,天真无邪,没有丝毫的防备心,听到有糖吃,立刻就点了点头,跟着王胜聪走了。王胜聪见宁红上钩了,心里暗暗高兴,他牵着宁红的手,将她引向了光明电影院大门的右侧,然后趁宁红不注意,一把将她抱了起来,转身朝着西菜市的方向走去。
一路上,宁红有些害怕,不停地哭着要妈妈,王胜聪为了安抚宁红,经过一个百货副食店门口的时候,给她买了一个饼子,递给了宁红。宁红接过饼子,一边哭一边吃,渐渐的,也就不再那么哭闹了。王胜聪抱着宁红,在外面漫无目的地游荡,一直拖到了深夜1点左右,他才抱着宁红回到了自己的住处。
一进门,王胜聪就露出了狰狞的面目,他立刻用手紧紧地掐住了宁红的脖子,宁红拼命地挣扎着,哭喊着,想要挣脱,但她的力气太小了,根本不是王胜聪的对手。没过多久,宁红就停止了挣扎,失去了呼吸,一双无辜的眼睛睁得大大的,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恐惧和不甘。
杀害宁红后,王胜聪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愧疚和害怕,反而更加兴奋。他将宁红的尸体抱到楼上的宿舍里,用草席包裹好,小心翼翼地隐藏在床底下,然后才去睡觉。
第二天中午,王胜聪趁着同楼的邻居们都上班、上学,家里没有人的时候,偷偷地跑到他母亲的住处,拿了一把电工刀,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住处。他将床底下的尸体拖了出来,放在一个白色的长方形瓷盘上,然后用电工刀,对宁红的尸体进行了肢解。他的手法非常熟练,凭借着自己杀猪的技能,很快就将宁红的尸体肢解成了多块,并且割下来了部分肉和内脏,打算自己吃掉。
当天深夜,王胜聪带着一部分尸块,悄悄地来到了北门大桥。他原本打算从人行桥上把尸块抛入南淝河中,但就在他准备抛尸的时候,突然发现桥上有行人经过,而且他还害怕碰到巡逻的民警,担心自己的罪行被发现,于是就放弃了在北门大桥抛尸的想法,带着尸块又回到了家中。
等到深夜,街上没有行人,也没有巡逻民警的时候,王胜聪再次带着尸块出门,来到了延安路大桥,将一部分尸块抛入了南淝河中。他以为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,没有人会发现他的罪行。
9月6日白天,王胜聪特意去集市上买了一些食盐,回到家后,将从宁红尸体上剥离开来的肉,用食盐腌制了起来,打算慢慢吃。当天中午,他还将宁红的肝脏拿到了他堂兄王胜德家的厨房,偷偷地煮熟后吃掉了。
9月7日早晨,王胜聪将腌制好的一部分人肉,放在稀饭里一起煮了吃掉。接下来的几天,也就是8日和9日,他又连续几次烧煮剩下的人肝和人肉。后来,剩下的人肉开始发臭,他就用塑料雨衣包裹好,挂在了墙上,打算等以后晾干了再吃,没想到,还没等他吃完,就被侦查员们发现了。
根据王胜聪的交代,侦查员们立刻赶到了他堂兄王胜德家的厨房,进行搜查,提取了相关的痕迹物证。同时,他们还在王胜聪的住处,提取到了那个白色的长方形瓷盘和一个黑色的人造革手提袋,经过检验,瓷盘和手提袋上都沾有血迹,而且血型都是Ab型,与宁红的血型完全一致。
此外,侦查员们还对宁红的胃内容液进行了分析,发现宁红生前吃过饼子,这与王胜聪交代的“给宁红买了一个饼子”的情况完全吻合。所有的证据都相互印证,彻底证实了王胜聪的罪行,他杀害宁红、分尸并食肉的事实,铁证如山,无可辩驳。
从9月9日发现第一截尸块,到10月1日成功破案,经过22天的紧张战斗,这起震惊合肥城的特大残杀幼女、分尸食肉的恶性案件,终于水落石出。凶手王胜聪的残忍行径,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愤怒,大家纷纷要求严惩这个恶魔,为小宁红报仇雪恨。
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胜聪进行了审理,认为王胜聪故意杀人、分尸食肉,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极其恶劣,社会影响极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依法判处王胜聪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判决下来后,合肥城的市民们都拍手称快,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,压在心头的一块巨石终于落了地。小宁红的父母,在得知凶手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后,抱着女儿的遗体,失声痛哭,他们终于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了公道。而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宁红,也永远地留在了人们的心中,成为了那个特殊年代里,一段令人痛心的记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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