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1章 眼下嘛,轮到歌坛开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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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老表,除了牛逼,我真的找不到别的词形容你了。”

  “干!”

  两人碰杯,烈酒入喉,痛快淋漓。

  “老表,接下来还拍电影?”靓坤忍不住问。

  “明年再说。”高志胜轻笑,“眼下嘛,轮到歌坛开张了。”

  “歌坛?”

  靓坤一怔,眉头皱成一个“井”字。

  这步子跨得有点大吧?

  “《英雄本色》第一部的主题曲《当年情》,是宋子杰唱的。”高志胜慢悠悠举杯,“我能把小马从伪钞厂拎出来捧成影帝,就能把宋子杰——宋子豪那个做差佬的弟弟——推上港岛歌坛顶流的位置。”

  他顿了顿,眼神锐利如刀:“两部《英雄本色》,两首主题曲,宣传造势搞起来,再攒几首热歌,三个月后,我让他在红磡开个唱。”

  靓坤差点呛住。

  红磡开演唱会?你当那是茶餐厅点菜呢?

  “老表……你脑子没烧吧?”他瞪大眼,“歌手能赚几个钱?拍电影才是真金白银啊。”

  “表哥,你的认知该升级了。”高志胜勾唇一笑,语气笃定得像在发牌,“一部爆款电影,利润千万起步,录像带后续还能吃两年。但你知道一个顶流歌手多能打吗?两个字——暴利。”

  “第一,开演唱会,一场票价炒到黄牛翻倍,万人空巷;第二,广告代言,品牌抢着送钱,一张脸值八位数。”

  靓坤抿了口酒,听得直晃神。

  演唱会?代言?

  这也来钱?

  “我还是觉得,拍电影稳。”他嘀咕。

  “歌手来钱的速度,才叫真正炸裂。”高志胜目光沉定,“我知道你急,可别慌。等我把宋子杰捧成歌坛第一天王,你就明白了——他三个月赚的,可能比一部电影净利润还多。”

  “时间不会长,三个月足矣。”

  “一部电影从立项到上映,快也要两三个月,还得看档期、剪辑、宣发。我这边动作更快,歌曲上线、打榜、曝光轰炸,节奏压着走,流量自然爆。”

  他还想再说,靓坤猛地抬手打断。

  “别说了老表,真的别说了。”

  他指着自己太阳穴,苦笑:“再听下去,我心态要崩,脑子都要炸。”

  “行,我服你。有你在,我干脆不动脑了。三个月后,我就盯着看——一个歌手,到底能捞多少银子!”

  “好。”高志胜端起酒杯,笑意深浓,“拭目以待。”

  次日清晨,早餐刚毕,高志胜便吩咐人去请宋子杰。

  不多时,一名身穿笔挺警服的年轻人走进别墅,身姿挺拔,眉目清正。

  “高先生,李先生。”宋子杰立正问好,语气恭敬。

  他是港岛警务处的一名督察,更是宋子豪亲弟。眼前这两位,不仅救了他哥哥性命,更助其脱离黑道,重归平凡人生。恩情如山,刻骨铭心。

  “阿杰,坐。”高志胜抬手示意,声音温和却不容置疑。

  “知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找你?”

  “谢谢高先生!”

  宋子杰一屁股坐下,头摇得像拨浪鼓:“真不清楚!”

  “但凡高先生开口,只要不碰我底线的事,宋子杰绝不二话。”他语气干脆,眼神坦荡。

  靓坤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
  “阿杰啊,你这张嘴,挺有意思。”

  他往椅背上一靠,指节在桌面上轻轻一叩,声音沉稳有力:“我和老表不是那种人,我们混江湖的,也有规矩。港岛禁毒这块,洪兴的功劳摆在那儿——有钱都买不到白面,你信不信?再看人口贩卖,这些年我们砸了多少场子,端了多少窝点?港岛街坊心里有数,提起洪兴,谁不竖个大拇指?”

  “我们是黑道,可我们也讲道义。不该碰的,一根手指都不会伸。”

  宋子杰连连点头,神情肃然:“李先生说得对,这些我都清楚。洪兴的名声,在港岛是响当当的。”

  他猛地竖起大拇指,嗓门一提:“顶好!”

  靓坤嘴角微扬,眼底掠过一丝满意。

  这小子总算不傻愣到底。

  他靓坤是谁?港岛风云人物,跺一脚整个铜锣湾都要震三震。他能低声下气?能受气?想都别想!

  高志胜目光落在宋子杰脸上,淡淡一笑:“喜欢唱歌?”

  “喜欢!”宋子杰答得斩钉截铁,没半分迟疑。

  他不只是喜欢——他是真的唱得好。当年那首《当年情》,电影《英雄本色》的主题曲,就是他一把嗓子扛起来的。高志胜当时听完,当场拍板:这声音,注定要红。

  高志胜指尖轻点桌面,笑意加深:“小马已经被我捧成港岛片酬最高的男演员,活得风生水起,进组就跟过年一样开心。”

  他抬手一指宋子杰,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:“现在,轮到你了。我决定,把你推上港岛歌坛巅峰,做最红的男歌手。”

  宋子杰“腾”地站起身,声音都有些发颤:“高先生!您这么看得起我宋子杰,我……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!”

  顿了顿,他又压低声音,眉头微皱:“可……我是差佬啊。要是成了当红歌手,会不会影响我的身份?上面查起来……麻烦不小。”

  高志胜还没说话,靓坤先冷哼一声。

  “阿杰,你这话我听着就来气。”他眯起眼,“我老表亲自抬你,多少人跪着都等不来的机会,你倒好,还在这儿磨叽?”

  宋子杰咬了咬牙,拳头攥得咯吱作响:“李先生,我敬重您,也明白这是天大的恩情。可我的命根子是做个差佬,抓罪犯,斗恶鬼,跟黑暗不死不休。”

  “如果非选一个——我宁可不当明星,也要穿这身警服,走到底。”

  空气微微一凝。

  靓坤翻了个白眼,嘀咕一句:“神经病。”

  高志胜却笑了,眼里闪过欣赏。

  “阿杰有血性,跟我和表哥一个样。”他语气一转,沉声道,“但你想过没有?当红歌手的身份,反而能帮你走得更远?”

  他竖起一根手指:“第一,钱。有了钱,你就不会为油盐酱醋低头,更不会被贼人拿金钱腐蚀。一个清廉的差佬,配上雄厚的财力,才是真正的铜墙铁壁。”

  第二根手指抬起:“第二,名气。你想升职?光靠功劳不够。长官们得知道你是谁。等你开演唱会,报纸头条天天登,警局里谁不认识‘那个唱歌的宋Sir’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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